每個月科內都會開一次會議,檢討一些事情。
說著說著,就說到關於「買班」的事情。
「請各位同仁不要接受例行性的買班行為。」
「如果你不能接受買班,那主管你要不要乾脆就明文規定禁止買班呢?」
這樣,如果那位同仁又來找我買班,我按人情按人性又不好意思拒絕捏….」
「偶爾買班可以,但是如果是例行性,這樣做就太OVER了,
我不想明文規定,這樣讓大家不好做事,
可是就是有人破壞這樣的默契……」
「可是人總有一些事情,模陵兩可的可以又不可以,到底買班的界限到哪? 這樣我們也很難做事….」
就這樣,整個會議,為了這件事至少爭議了要40分鐘。
如果都是以人為出發點,不管站在誰的角度,都覺得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
找不到一個準則,也似乎沒有一個解決的辦法,
過程中,有個同事一直說,這是人之常情阿,這就是人性阿…..
所以我想起了,之前總會長牧師鄭明析所教導的一段話:
所謂人本主義,就是那觀念那想法,跟自己更合,對自己而言更好,更舒服,
所以才會認為那<自己的主觀的觀念>更有價值並以那為中心來行動。
舉例來說
我知道<早一點起來勤勞做事>是更正確的。
這是<絕對的想法,絕對的價值>。
然而<我主觀的想法、相對的想法>是,
比起早一點起來做些什麼,
我更想要多睡一點,就算五分鐘也好,然而我就這樣去做了
雖然<勤勞>是<絕對的價值>,
但是<想再多睡一點>是<個人主觀的價值>,
所以比起<勤勞>,
<多睡一點>反而被認為具有更大的價值。
社會上多到數不清的事物中,
有的事物對大家而言都具有比較大的價值,
但絕對地來說,並不是這樣。
但在生活中,大部分的人都以自己的主觀價值為中心,如此生活著。
並不是因為那樣絕對可以帶給自己更大的益處,
而是因為<那觀念,那想法>,跟自己更合,對自己而言更好,更舒服,
所以才會認為那<自己的主觀的觀念>更有價值並以那為中心來行動。
比起人本以自我為中心,
更好上千萬倍的是以神為中心, 是神本主義。
神說:
「我極其愛你,所以總是想要給你最棒的事物,
然而,只有當你將我耶和華放在最優先順位的時候,
你才能領受我想賜給你的最棒的事物。」
所謂<神本>, 就是神的計畫。
所謂<神本>,是神因為愛你而為你設計好的構想。
所謂<神本>,就是在你所遇到的眾多選擇的瞬間絕對地觀察時最理想的選擇。
所謂<神本>,就是能讓你留下永恆事物的方法。
所謂<神本>,是只內在蘊含的部分比外在可見的部分更有意義,更有價值的事物。
如果不以神為中心,不與神成為一體,就無法脫離人的層次。
人的聲音沸沸揚揚,各自都有各自的聲音和立場,到底要以誰為中心,
到底要接受誰的想法,到底在這眾多的人群當中,誰說的意見是最好的?
不管採納誰的意見,不管最終的結果如何?
都只會歸于人性而已。會有很多的人情常情,有很多的無可奈何。
因此總會長牧師鄭明析說:
「如果度過把神放在中心的人生,
就算只活一天,也會充滿價值,不會覺得可惜。」
註:買班:
在A休假的狀況下,B拿錢請A幫B上班,
班表上A是休假,但他卻來代B的班。